发布时间:2014-08-11 《乙太宠物食品及用品行业标准》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提高乙太宠物食品及用品行业的总体产品品质,持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,乙太将调整《乙太宠物食品及用品行业标准》中的商品主图发布规范内容。
该规则变更于2014年8月11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4年9月1日正式生效。
变更详情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2.2商品主图发布规范 2.2.1必须是原创实物图; 2.2.2必须为正方形,且不小于310*310像素。建议商家上传大于800*800像素的正方形图片,可以实现放大镜功能; 2.2.3不得出现留白现象,即图片与模块大小不匹配,图片周围出现空白; 2.2.5宠物食品类产品的主图除应符合上述规范外,还应遵守以下规定: 1)主图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图和细节颗粒图,第一张主图必须展示全貌图,且产品的品牌清晰可见; 2)细节颗粒图应包括产品包装内的物品的特写图、商品标签图(进口商品应展示中文标签),建议展示重要细节特写图、场景图或包装图。 宠物食品类产品的主图示意图如下: | 2.2商品主图发布规范 2.2.1主图必须实物拍摄且图片必须达到5张; 2.2.2必须为正方形且不得出现留白现象。主图不小于310*310像素;建议商家上传大于800*800像素的正方形图片,可以实现放大镜功能; 2.2.4除第二张主图外,其余主图商家可自定义设计;如:商品品牌信息、商品吊牌信息、产品细节图等。 2.2.5宠物食品类产品的主图除应符合上述规范外,还应遵守以下规定: 1)主图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图和细节颗粒图,第二张主图必须展示全貌图,且产品的品牌清晰可见; 2)细节颗粒图应包括产品包装内的物品的特写图、商品标签图(进口商品应展示中文标签),建议展示重要细节特写图、场景图或包装图。 |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4年8月11日